美軍士兵在伊拉克的爆炸現場
黑水公司的培訓現場
美軍士兵與伊拉克平民
【冰點特稿】:尼蘇爾難題
林達
2010年1月1日,美國《紐約時報》電子版頭條,是關於一個刑事起訴被銷案的消息。法官決定案子在進入庭審之前終結。銷案發生於2009年最後一夜的美國,卻于2010年元旦在伊拉克引發怒火。如此跨年度跨國家,似乎提醒大家,雖然新年總是被寄望新的開端,而舊日夢魘可能仍然會延續。
這個案子引起的疑問,我把它叫做“尼蘇爾難題”。
尼蘇爾廣場槍擊事件
此案就是著名的尼蘇爾廣場(Nisour Square)黑水公司槍擊案。我特別注意這個案子,是因為一年前採訪巴格達,我到過那裏。
尼蘇爾廣場在伊拉克首都巴格達市中心,事件發生在2007年9月16日,星期日。
受雇于美國外交部的私營黑水公司保鏢隊,護送外交官前往位於巴格達西部的財政部大樓開會,于11時50分抵達。其間,北部一英里外的拉曼清真寺附近發生爆炸。11點58分,距離財政部大門口僅25英尺處發生了劇烈的汽車炸彈爆炸。保鏢隊一方面要求增援,同時在特別危險的尼蘇爾廣場佔點布兵,協助撤退。就在撤離車隊接近廣場的12時零08分,佈置在廣場的黑水保鏢突然開槍,引發槍戰,持續半小時,打死17個伊拉克平民。從財政部汽車炸彈到開槍,時間很短。
事件發生後,伊拉克政府、美國軍方、美國外交部、黑水公司等至少5個方面各自進行了獨立調查,還有大量媒體和民間機構涉入調查,各方描述有很大差異。肇事方黑水公司的報告稱,自己先受到恐怖襲擊方才開槍;伊拉克政府的報告則指其為與恐怖襲擊無異的平民大屠殺,指責黑水保鏢開槍之前“甚至沒有受到一粒石子的襲擊”。描述的差異並非以國家分野,美國軍方的報告就指稱黑水保鏢“無故開槍,過度使用武力”。
由於事發突然,案發現場混亂,調查很難得到全部真相細節。也由於各方立場不同,一些即使可能是真相的描述,也很難被一致認可。黑水公司至今堅稱他們先受到攻擊,並相信能證明這一點:“幸虧我們背後都有錄影”。
一份伊拉克調查的描述是:當負責撤退的車隊接近廣場時,伊拉克警察吹哨對廣場清場,一輛載著母子二人的車輛,不顧警告,由兒子開車逆向駛向保鏢,保鏢隊在開槍示警之後,對該汽車開火。該報告還指出,保鏢一方扔出一顆震懾彈,震懾彈對人體不具殺傷力,卻發出強光強聲,會使被襲擊者暫時失去正常視力聽力,假如對付自殺汽車炸彈手,可以在不殺傷的情況下使其失去攻擊能力。該報告稱,在場協助的伊拉克軍警誤以為這是一顆有殺傷力的手榴彈,隨即開槍,保鏢隊向射擊方向還擊,導致自己人互射,因此死者中有一名伊拉克警察。整個槍擊持續半個小時,釀成悲劇。而黑水公司的報告稱,有爆炸、襲擊在先,保鏢才開始開槍。此外,還有多份來源不同的報告,都指出爆炸是開槍事件的起因。但美國外交部顯然更為謹慎,在報告中沒有列入這一條。
這類誤傷平民事件幾乎是反恐作業中的常態。因此,我想把事件抽離出來,並試著在這個基礎上展開討論。




